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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智库:不搞“一刀切” 摩托车宜管不宜限
2019-11-18 07:39:09    来源:黄河新闻网

智库话题:

11月11日,一则《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 太原交警征求意见》的新闻刷爆了太原市民的朋友圈,太原交警征求的意见包括是否支持部分主干道、快速路、高架桥和下穿隧道采取摩托车限行措施、是否支持太原市城六区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保有量控制措施等常规问题。而且还有不少具有争议的问题例如:驾乘摩托车是否安全、摩托车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不少骑手感叹骑摩托车出行或将“凉凉”。

而在10月份回复网友“太原是否要公开禁摩”的问题时,太原市官方表示,仅2019年1月至8月,太原市已发生涉及摩托车死亡事故9起,死亡8人、受伤6人,三项指数(交通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数、受伤数)占今年死亡事故总数的5.14%、4.39%和13.95%。鉴于此情况,市交警支队提请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目前正在审批中),拟定“迎泽大街、长风街,以及部分城市快速路(包括滨河东路、滨河西路、中环路),所有高架路和下穿隧道(不含辅道)”限制摩托车通行。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20日,太原市摩托车保有量为5738辆,其中:轻便摩托车12辆、二轮摩托车5637辆、正三轮摩托车76辆、侧三轮摩托车25辆,其中参加年检的5496辆。近3年来,太原市摩托车保有量呈上升趋势,2016年摩托车保有量为1105辆、2017年为2779辆、2018年为5738辆,2017年比2016年增加151%、2018年比2017年增加106%。

具有争议的问题

在此次太原交警的征求意见中,驾乘摩托车是否安全和摩托车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这两个问题网友反应较为激烈。有网友表示,世界上就没有绝对安全的交通工具,任何交通工具都存在安全隐患,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日常交通工具都会有上述问题,只是出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次数多少而已。有网友认为,征求意见设置此类问题存在把摩托车安全问题扩大化和引导错误的舆论导向。

而是否支持太原市城六区范围内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保有量控制措施这个问题更加值得商榷,随着现在交通拥挤加剧、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给许多选择开车出行的人带来困扰,而电动自行车因为其自身续航、速度等缺陷,在中远途出行上略显无力,再加上目前太原市公共交通还存在一些短板,短期内难以提升运力《网络智库:车难等 路难行 太原公交让我拿什么说爱你》一文中有所提及),电动自行车、公交车和汽车之间缺乏一个衔接,因此,不少人选择摩托车出行。

摩托车真的是管理者的“噩梦”吗?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频发,以及增强对城市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很多地方都开始禁摩。然而,却有这样一座城市摩托车的数量达到100多万,这就是山城重庆,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重庆登记注册的摩托车超过183万辆,持有摩托车驾照的更是超过200万。不过虽然人数和保有量大,但是重庆对于摩托车的管理却非常严格,为摩托车专门设置了停靠地方,而且要求必须有牌证、戴上头盔、不能两人同骑乘1辆车才能上路。通过精细化的管理,重庆成为了摩托车管理的典范。

而在宝岛台湾,其完善的摩托车管理法律体系,不亚于汽车。台湾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噪音(改装排气、喇叭)、不礼让行人、占用身心障碍车位、乱停车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及惩罚措施,如:不礼让行人罚款1200元新台币到3600元新台币(约270元-800元人民币)等,去过台湾旅游的人一定对台北街头机车大军印象深刻。

而在西安,为疏解大城市拥堵减少汽车保有量,允许摩托车上路,《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方向设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北京规定,早上7点至晚上20点,摩托车禁止在长安街通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四环以内的省道(不含辅路),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通行;对于外省、市、区的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其他道路均已具体表示为准,如若违反以上禁行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员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上海的摩托车禁行规定,与北京相差无几。

应该保证摩托车享有同等路权

现在各地针对摩托车限行或者禁止上路的理由主要集中在摩托车不安全,容易造成交通拥堵、飙车甚至还有骑摩托车抢劫等理由,但是,如果把上述问题中的“主语”摩托车换成汽车是不是和许多地方限制汽车上路的理由相似。现在摩托车出行收到老百姓的欢迎,其便捷性是最关键的。这一点作为交通执法部门的交警队来说肯定感受强烈,在太原街头,龙城铁骑无疑是最靓丽的风景线,“龙城铁骑”整合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特警支队反恐突击大队两部分警力组建而成,通过高机动化的“铁骑”勤务,对快速路各类违法行为实施全天候24小时严格管理。摩托车的便利性和高机动性在城市里优于汽车,作为老百姓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在购买时需要缴纳和汽车一样的购置税和交强险,所以应该依法保证摩托车和其他交通工具享有同等路权。

西安交警的一则微博引来了网友的点赞,治理摩托车也好还是汽车也好,其核心是对于驾驶员的管理而不是对于车本身应不应该上路的“一刀切”。

对于摩托车,宜管不宜限

摩托车和汽车作为机动车辆,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种交通工具,只有提高驾驶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交通事故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因此为满足老百姓的多元化出行需求,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强化摩托车综合管理,不搞“一刀切”。

一是,强化摩托车驾驶员考核培训管理。规范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增强安全驾驶培训力度,加大对于无证行驶的查处力度,严查不按要求配戴头盔和护具行驶行为,通过道路违法摄像头和交警现场处置等手段严厉查处摩托车驾驶者违法行为,大力进行安全教育及宣传等。

二是,强化交通指挥人员培训。加强涉摩托车执法培训,提高交管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可以参考日本和台湾模式,在路口设置摩托车前置停车区,由于摩托车的起步速度比汽车好,大幅度提高路口通过率。

四是,严格查处非法改装摩托车和飙车行为,治理部分摩托车噪音高问题。

五是,充分考虑居民出行需求,合理设置摩托车限行区,不应盲目设立限购限制上牌等控制保有量措施。

六是,大力发展多元化交通。以保障老百姓日常出行需求多元化为出发点,在发展公共交通、优化道路设计、规范出行秩序等多方面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编辑: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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