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法进程提速 条例初稿已征求部委意见
PPP规范引导政策将密集出台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的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立法正在提速。PPP条例也已经被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工作,下一步将会加快推动条例出台。日前,条例初稿已经完成并征求了部委意见,根据意见完成修改稿之后还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同时,PPP规范引导政策也将迎来密集出台。
近期,作为立法参与方的财政部和发改委也均透露出相关动向。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周劲松日前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主办的“PPP创新与规范发展论坛”上表示,PPP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公开征求意见也需要专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参与,多提意见。总的来讲,立法能够满足目前工作中特别突出的问题,能够为这项(PPP)改革起到它应有的保障、促进、规范的作用。他还透露,立法进程符合预期,最近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PPP条例目前已经有了一个工作稿,估计在最近的一两个月内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日前开始就2017年研究课题进行公开征集,其中第一个重要课题就是与PPP立法相关,专题研究法国PPP领域立法和实践分析及经验借鉴。通过梳理法国特许经营、合伙合同等PPP领域有关立法例和实践发展情况,分析有关立法背景和制度设计,对完善我国PPP领域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各方针对PPP出了很多政策,但依然没有一部能够解决基本保障问题的法律。立法解决的是大的原则性问题,根本意义在于从法律上明确地位,提供保障和依据。”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希望立法能够在鼓励引导的同时,加强规范和监管层面的内容。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看来,PPP形成了一种新的体制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都面临角色的变化。和此前市场领域的合作性质不同,这种合作不仅仅是分利的问题,还涉及第三方即老百姓,目的是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所以说,PPP的法人机构,法律上怎么定义,按照民法还是行政法解释,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社会资本方要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也要控制风险,在法律上如何给PPP一个保障,也是在立法研究中所遇到的一个难题。
随着PPP的深入推进,PPP立法愈加迫切,PPP的规范发展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焦小平日前在“中国PPP良好实践”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目前的PPP项目建设在顶层设计、完整的市场规则和标准体系,以及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监管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在当前PPP市场很热的情况下,要把风险防范和服务实体经济放在第一位。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日前表示,当前PPP相关法律层级不高、法律冲突较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已经掣肘了PPP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正在对PPP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积极引导各地规范实施PPP项目,未来将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推进PPP的政策要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立法提速的同时,地方层面也已经开始积极探索PPP规范发展的制度建设。
例如,安徽省从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层面,明确了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类型、伙伴选择、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等,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边界,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有效防范PPP模式推广过程中的政府爽约和企业失信。推进第三方评价,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作为价费标准、财政补贴以及合作期限等调整的参考依据。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民利表示,规范运作是PPP的生命线。潍坊市在推进PPP的过程中,一是强化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在财力支撑的范围内推进各类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按照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增强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信心;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部PPP合同指南操作,建立清晰完备的合同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未来应通过逐步探索健全PPP项目合作配套的政策措施,控制PPP的潜在风险。要根据PPP项目的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记者孙韶华 李志勇 张紫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