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放水养大鱼
从品牌价值46.29亿元猛增至132.13亿元,每年完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新产品50多项,新产品、新技术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85%以上……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实现了在高端企业级网络设备领域的核心技术突破,成为少数能完全自主研发高端网络产品的厂家之一。
企业创新热情不断,公司研发部主任田中敏认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起了催化作用。他介绍,公司近3年来享受的研发加计减免所得税金额高达8000万元左右。以2014年为例,公司经福州税务部门认定的研发投入加计额为19603万元,按照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2940万元。
“这是一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好政策,我们公司将研发加计减免所得税金额全部投入到次年的研发中,极大提高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了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田中敏说,近3年来,公司研发投入加计额超5亿元,2014年底共申报专利1933项,其中85%以上是发明专利,公司连续三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位居全省第一名。
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沈家洪也表示,科技、税务等部门的优惠政策,破除企业创新的束缚,成为公司坚持创新、创业的一大动力。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可观,每年完成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数十项。
企业创新如鱼得水
福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郭运孝介绍,福建省现行实施的加计扣除政策,允许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将其所从事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等领域研发活动费用,如设备折旧费、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研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其目的就是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
按照这项政策,企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少收的这笔钱回到企业兜儿里,就成了它进一步实施研发的动力。”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过去对于企业从事科研项目研发,政府会在项目申报审批后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企业受益面相对较窄。而加计扣除政策属于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根据企业科研项目立项实施情况,对符合政策的科研投入直接给予税前加计扣除,降低了企业研发投入的财务风险。
数据显示,福建省全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从2008年的11.11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29.88亿元,年均增长幅度超30%。2013年度,全省落实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列支范围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比上年度增长46%。2015年,全省抵扣201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额47.56亿元,比上年增加3.95亿元,同比增长9%,享受企业数973家,比上年多139家,同比增长17%。
有待进一步推广普及
数据显示,从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分布来看,大部分企业集中在福厦两地。“享受看得见的政策红利,需要企业规范自身行为。”采访中,相关人士分析,福建省一些中小型企业由于研发费用投入相对较少,财务作账归集不规范,有的企业财务人员怕麻烦,不愿对账户重新归集,虽有企业领导重视,却往往享受不了该优惠政策。
采访中,还有人士指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只适用于查账征税的企业,不适用包税企业,要享受政策,需要对企业上税方式作出权衡。部分欠发达或财政较为困难的地区,则由于担心执行政策短期内会影响当地税源和和财政收入,执行政策积极性不高。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福州、厦门等地建立了自主研发项目备案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等。福州市把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情况列入工作指标考核,并加强政策的培训、宣传,科技部门还开展了企业研发项目的统一鉴定工作。
福州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处副处长方善明介绍,福州在政策落实上尽力简化流程、规范做法。“科技、税务部门各负其责,科技部门邀请专家评审,确保公正,目前通过率达到90%以上,把企业项目研发鉴定工作未取得成功的研发费用投入也进行抵扣。”他说,科技和国税、地税部门沟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和备案工作,对于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重点服务。
采访中,有关人士建议,应继续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比如纳入省政府年度重大专项督查。各级财政、税务和科技等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政策培训辅导,指导企业提升研发和财务管理水平,加大财政激励制度,进一步调动企业贯彻执行政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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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渴望“政策扶手”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税收的源泉。福建省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政策,给创新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税收杠杆,成为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助推器”。事实上,面对全球以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的产业变革新态势,我省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为自主创新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放水养鱼”的需求眼下尤为迫切。
企业创新不易,自主创新更难。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最根本的是要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有利于创新潜能充分释放的体制环境。只有充分理解企业创新,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扶持,强化激励创新机制,落实和完善企业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才能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新红利充分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