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底,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专家称,这项新政具有创新亮点,适应山西特点,在放宽提取、加大贷款、改进服务、强化监管均有大的改变,呈现五大方面的变化。 <<<
留言内容:我是吕梁市下辖汾阳市的城镇职工,已婚,没有自住住房,现靠租房生活。向汾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得知:“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因体制问题暂停13县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决定已经持续一年,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购房需求,并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第74号)》文件相违背,希望吕梁市尽快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让我能够尽快买得起自己的首套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