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两年,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号召简政放权。山西也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尽量避免让老百姓为了各种“证明”跑断腿。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些部门之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希望能尽快改进和提高,给老百姓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留言内容:本人80后小职员一枚,年前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了申请贷款的所有资料(包括单身证明原件),已经按规定审核通过。但在房产局办理预告登记(放款银行需要预告登记证)的时候,房产局再次提出需要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都不认可。我想问,同是政府组成部门,办的都是关联业务,难道部门之间没有资料和信息的传递?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手续,房产局还有疑议,还需要重新提交?部门之间不沟通,让老百姓多跑腿!希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切实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简并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