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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智库:“六个加强”助推山西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2017-11-17 16:20:54    来源:黄河新闻网

智库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十章,分别为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以及附则。本法的修订旨在更好地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我省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从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创新融资模式等11个方面进行奖补支持,助力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智库专家: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东洪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重大战略部署,省中小企业局提出了“重培育、强服务、助发展、促升级”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牵引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整体规划。注重顶层设计,研究编制《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明确培育标准,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与升级库,择优选择2000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入库进行培育,每年确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200家。实行分级培育,省市县三级建立培育帮扶工作制度,实施跟踪辅导、帮助解决困难。实施优胜劣汰机制,确定认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评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每三年淘汰一批不符合标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精准化分析、精细化服务,不断扩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规模,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效益。

二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突出抓好企业家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其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拓展市场的能力。依托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从已入升级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每年遴选100名左右的企业董事长到高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在全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端培训中,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优先考虑、优先安排。

三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宣传推介。安排专项资金,联合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开设展示平台,在省、市、县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展示窗口,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独特产品、名优品牌。搭建桥梁纽带,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APEC技展会等大型综合博览会,参加各种专业性、行业性展会,进行产品展示、开展项目推介,着力提升其企业知名度、产品广誉度、品牌影响力。

四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企〔2015〕148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对首次确认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为其颁发证书、牌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实施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实现挂牌上市,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上市融资,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优先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规范改制、挂牌上市专题培训,加快规范改制步伐、有效对接资本市场。优先考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融资担保优惠政策,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着力提升融资服务水平。

六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才引资引智,采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造新模式、培育新业态。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收购,与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并购重组,加快其上档升级步伐。

[编辑: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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