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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智库:化解电力过剩 可否鼓励居民用电?
2017-02-20 06:20:42    来源:黄河新闻网

    

   

    智库话题: 2月17日,山西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对电力过剩也要高度关注》,文中提到:我省电力总装机已达7541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为6257万千瓦,占82.79%。全省尚有在建火电装机2899万千瓦。按照“十三五”规划,2020年末我省电力装机将达到1.3亿千瓦。现实情况是,去年1—11月火电机组累计利用小时3436小时,同比减少284小时。省内自用负荷增长乏力,晋电外送需求不足,电力过剩局面十分明显。对此,全省上下从现在起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到了无可选择的困境之时才被动调整。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54亿千瓦时,占比13.6%。同期,山西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797.18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0.36亿千瓦时,占比9.5%。山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离全国平均水平还差4.1个百分点,这就说明山西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还有巨大的提高空间,是化解我省当前电力过剩的一个切入点。

本期话题,我们就从可否鼓励居民用电角度,来探讨如何化解电力过剩问题。

智库观点:

以电价适当下调为基础,以家电适当补贴为手段,鼓励居民用电,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电量,一定程度缓解当前山西电力过剩的局面。

根据最新的人口统计数据,山西2015年底常住人口为3664.12万人,全省共有家庭户1111.49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08人。2016年山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0.36亿千瓦时,户均1532.7度电。如果每户用电量增加661.27度,那么山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将增加73.5亿千瓦时,山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电价是否还有下探空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国电力价格仍有一定降价空间,所以我们还在千方百计挖掘潜力,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 

目前电价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购电成本。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所支付的费用及依法缴纳的税金,包括所支付的容量电费、电度电费。第二部分,输配电损耗。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后,在输配电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第三部分,输配电价。指按照《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输配电价。第四部分,政府性基金。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售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

从发电端来说,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的成本近几年在低位运行,价格浮动变量不大,能源成本占上网电价的一大部分,而电厂对于电网来说,“话语权”偏弱,这就决定了在发电端电价下降的空间较小。

从输配电环节看,要考量“过网费”,但如何确立合理的输配电价标准及核定办法,是十几年电力改革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这部分“过网费”弹性较大,占比也较大,具有较大的下探空间。

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实际上是降低售电市场的进入壁垒,以市场化手段激活售电侧改革,从而提升售电侧的活力和服务水平,这位售电侧电价的降低提供了空间。

从用户端看,以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进行考量,目前实施的阶梯电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用电的积极性,适当调整居民用电政策,例如把用电分档的指标量合理扩容,第一档覆盖面适当扩大,从政策角度上为鼓励居民用电打开通道。

 

是否可以推行家电补贴政策?

自2009年起,我国推行为期五年的家电下乡政策,家电企业每销售出一台符合规格的产品,国家就给予13%的政策补贴。据商务部公开的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8亿台,实现销售额7204亿元。家电下乡,拉动内需、改善民生,补贴政策功不可没。

2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6年我国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基本上做到了与全球同步发展。在新能源汽车的起步阶段,政府给用户一定的补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也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地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心,也坚定了合规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信心。据了解,行业内的企业纷纷在加大创新研发的投入,产品的开发也在不断加快。今年将会有一大批新产品陆续投放市场。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了50万辆,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位。

无论是家电下乡推进,还是新能源汽车发展,补贴政策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化解电力过剩,我们是否也可以采取类似手段呢?

建议:对于居民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等用电设备进行价格补贴,可以通过给予电器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售电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优惠等措施,降低家用电器、用电设备的价格,鼓励居民用电,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网友声音:

智库网友三晋小生:我们国家正在大力倡导绿色生活,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一系列的交通变革正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习惯。日前山西省出台了售电侧改革,有望通过市场的力量降低用电价格,为鼓励居民用电奠定了的基础。建议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出台灵活的用电价格,以及适当的补贴,从政府公共政策的角度为鼓励用电推一把力。相信,随着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用电成本的下降,我们的生活品质会改善,环境也会越来越美好。

智库网友播播:需要注意的是鼓励用电不是一句口号,老百姓更不会因为这句口号和高尚情操就舍小家为大家。电降价才是更可行的鼓励用电的办法。况且节约用电和鼓励用电本就不矛盾,只是在其中找到 一个平衡点,不能人走了灯还亮着,电脑24小时开机,这叫浪费,浪费是可耻。鼓励用电的本质是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多感受到科技发展与电力事业带来的好处,同时保护环境,进而振兴经济。

智库网友龙门镇:建议降低城乡电价,进一步开拓农村电力消费,这不仅能解决现阶段电力过剩的问题,更能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电供暖为例。集中供热是城镇建设的基础设施,但是一些地理距离较远的分散性场所以及许多农村地区,无法享受到集中供热的便利,而电供暖就应该成为这些分散型供热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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