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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双十一前 山西省向快递行业抛出“大红包”
2016-11-09 10:01:10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就在“双十一”即将到来之际,11月8日,山西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山西省支持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二十三项,明确了快递业在促进流通、改善民生、增加就业、带动消费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提出到2020年,全省各设区市均应建成至少1个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或具备快递服务功能的物流、电商园区。为山西省快递业发展抛出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快递业发展建设用地将更有保障

《措施》在加强用地规划、保障土地供应、降低用地成本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快递业发展建设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快递企业利用闲置划拨土地上的旧厂房、仓库等用于建设快递服务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在5年内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快递服务网络将更完善

《措施》提出,2018年前,优先在太原、大同、临汾等地规划建设示范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2019年前,争取在长治、运城、吕梁、晋城等地规划建设现代化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到2020年,全省各设区市均应建成至少1个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或具备快递服务功能的物流、电商园区。园区内或周边应统筹安排3个以上快递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及冷链仓储等设施建设用地。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与物流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首次评定为4A、5A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

将改善快递服务车辆管理

《措施》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提供通行和事故处理便利,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及额外附加义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快递服务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在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在市区禁行或禁停路段临时通行、停靠及作业。

将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措施》提出,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一照多址”模式。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到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扶持服务业及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有关奖补政策中。扶持、奖补对象为在山西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依法在山西纳税的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和经省邮政管理部门确认对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税法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切实消除重复征税,最大限度减轻快递企业税负。

将实施“互联网+”快递

通过“互联网+”拓展快递业发展空间。支持开发建设集安全监控、仓储管理、分拣配送、位置服务、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整合物流、电商、口岸、政务等各类物流信息资源,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的快递业公共信息平台。鼓励物流、电商等信息化平台对快递企业开放,实现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编辑:杨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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