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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能否实现温控式供暖
2015-04-12 15:07:23    来源:黄河新闻网

   前言:早春二月,乍暖还寒。自4月1日零时起,太原各大热源厂陆续停运,这也标志着省城为期5个月的冬季供暖周期正式结束。然而,随着一股冷空气的入侵,加上一场绵绵的春雨,省城气温又降低了许多,4月12日最低气温更是达到零度以下。原本太原地区昼夜温差就很大,现在又停了供暖,室内比室外还冷,这让一些网友纷纷叫苦不迭,直呼冬天又来了,冻得受不了。近日,就有网友在述苦,这么冷的天气,为什么急吼吼得就要立刻停了供暖,难道就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实际温度,延长供暖吗?

   群众利益无小事,其实,群众们关心的不仅仅是供暖时间长短问题,还有供暖收费、分户计量等问题。

太原市供热管理条例对调整供暖期间已有相关规定,技术上可行

——供热公司业内人士

带着网友们提出的这些问题和建议,我们与供热系统有关人士进行了沟通。据该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供热公司执行的《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从技术角度而言,重启供热设备是可以的。但由于供热公司只是条例的执行者,只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日期,启动供热、停止供热。同时,由于供热程序较为复杂,运行较为困难,需要提前注水、管网检修,启动后还有一个水循环、热传递过程。一旦停止供热后,再重新启动的成本较大。目前,经省人大批准的《供热管理条列》所确定的供热期间,也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并且根据太原市近年来的实际气温条件也曾做出过适当调整。

该业内人士表示,停止供暖后,只有较短的一段时期会出现气温反复等现象,有条件的网友们可以使用空调、电暖气等加温设备,保证室内温度。而部分医院等重点需求单位都有独立供热系统,可以保证供暖需求。

必须对现有的地方供热管理条例进行补充和完善

——山西文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梁剑杰

目前太原地区供热方面的依据主要是《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但我们不难发觉,其中法定的供暖起止时间过于死板,其无法顺应气候变化满足民众的取暖需求,而上述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民众取暖权,这就导致了法律条文慢慢脱离了原制定者赋予它的性质的尴尬局面。这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该条中“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的规定,其以自身的模糊形式负载了法律的灵活、简短价值。虽然该规定比较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但其已经赋予了我们进一步制定一份行之有效的法律文件的权力,从而对现有的地方供热管理条例进行补充和完善。

建议可以考虑在实践中将供热起止时间和天气变化相挂钩,设定一个供暖起止的硬性标准,比如,效仿北京(如果平均温度低于5℃的天数持续5天以上将开始供暖)、泰安(如果平均温度低于5℃的天数持续5天以上将开始供暖)、青岛(如果平均温度低于10℃的天数持续5天以上将开始供暖)等地区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需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听取民众意见等方式确定一个类似标准来确定供暖起止时间,这无疑要比一个固定时间更加科学和人性化,也更能体现法律灵活性、适应性的性质。

当然为了长足发展,也建议在新小区的建设中,应采取分户取暖的设计,实现“分户供暖,量化收费”,这样整个采暖季都不住人时,就可以申请报停供热,不仅节约能源,也能省去物业对空置房收取取暖费难的麻烦。通过以上努力,我们坚信能尽快实现温控式供暖,将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温控供暖关乎于千家万户,要以人为本

——黄河社区网友  播 播

供暖关乎于千家万户,涉及范围之广,影响范围之大,因此更应“人性化”。近日气温反复,室内似冰窖,年轻人尚且受不了,何况家里的老人孩童?连续两年四月飘雪的天气,怎能让人不怀念温暖的供热期?

虽说此事不是哪个老百姓建言献策就能采纳利用,虽说供暖也不像家里的水龙头开之即出,关之即停那么简单,但相关部门应该就此事多听取百姓意见,毕竟供暖是一项民生工程。不要拿出那些冰冷的某某条例“秉公办事”,也不要拿出技术上和资金上的诸多不易搪塞百姓,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讲,在“人”面前,一切都是可以更改和完善的。

供暖无须如此刻板。眼下分户计量难度大,短期内实现不现实,那也能开个听证会,做个问卷调查,一旦绝大多数人赞成延缓停暖,那就说明不是少数所需。举个例子,单位必须八点到岗,那是为了更多人能按时办事。而温度这么低,还要强制停暖,那不是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人性化”处理取暖问题,天气太热太冷都可以在终端调节温度,想必这也是不什么国际难题,着眼于多数人的利益,应是各个岗位的工作重心。

分户供暖,量化收费是否可行?

——黄河社区网友  阳 迂

每年冬季供暖时,都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比如:暖气不热,百姓投诉无门;搭车收费,监管部门不作为;甚至还有些居民在天寒地冻时享受不了供暖。出现这些问题,百姓有百姓的苦衷,物业有物业的难处,供暖公司有供暖公司的理由。尽管有些新的小区实行了分户供暖,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本人设想,假如实行分户供暖,量化收费,是不是会有效缓解这一问题呢。首先,长期不住人的空置房,完全可以把暖气关了,这样既省去了物业收取暖费的麻烦,又减轻了其他人为其“公摊”的负担,也避免了有些小区空置房太多收不齐供暖费,整个小区都停止供暖的现象。其次,对暖气也实行量化收费,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这当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供暖公司提供的热量,基本是按照整个城市的气温变化,但有些住户、有些户型在有的时候可能需要温度高一些,有的时候需要温度低一些。还有在现行的收费机制下,开春以后温度比较高了,但供暖依旧,很多人家开着暖气开着窗户,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如果实行量化收费,那么感觉气温高时或者家里不住人时,用户自然就把暖气关了,这样既节约了能源,又节约了取暖费。

这种方法对于新小区也许比较容易实施,对于旧小区,要对管网进行改造,可能比较麻烦。但就长远利益考虑,不论是供暖公司还是小区住户,这种供暖体系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也是切实有效的。

   治标更要治本,山西清洁能源大有可为

——省内某能源企业员工  木子

我个人不同意简单的将供热时间提前或延长,这只是治标不是治本,实际意义不大,同时也会增加民众负担。而所谓的“看天供暖”模式,在现有的气象预报水平下,实际上执行起来很难,用处也不是太大。据媒体报道,济南“看天供暖”名义上已实施六年,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故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太原市现在的集中供热模式,相比过去的个人煤炉取暖,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称不上科学,依然是主要污染源之一。

    长远之计,建议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用来发电、供热。山西煤层气资源丰富,占全国总储量的三分之一,晋北地区也非常适合风力发电,山西清洁能源事业大有可为。

后记:我们也注意到,《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市居民生活供暖期间为:当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这其中“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部分,一定程度上,具有与北京、济南、青岛等地的“看天供暖”模式类似的功效。但是规定并未明确,何为“特殊情况”,由哪个部门负责,调整的度如何?调整程序又是怎样?因此,可操作性较差。

太原市能否实现温控式供暖?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只要,制定一份合乎实际的法律条例,设计一份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更重要的是怀着一份真诚的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就一定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好,把温暖送进千家万户,送到老百姓心中。

[编辑:杨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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